《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仑苍镇中心镇区改造一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的请示》(南政文〔2024〕84号)收悉。经研讨,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南安市仑苍镇中心镇区改造一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核定成片开发总面积 24.0727公顷。
二、南安市人民政府要完好、精确、全面遵循新开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疆土地办理法》,重视犁地维护,重视生态环境维护,重视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维护,重视节省集约用地,重视维护农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维护与开展的联系。
三、南安市人民政府要严厉履行疆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依照《计划》确认的规模和时序安排,科学安排施行成片开发,依照规划用处依法办理建造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触及饮用水水源维护区的,有关开发建造应严厉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要求履行;触及河边生态维护蓝线的,应契合河道维护办理有关法令法规;触及不行移动文物的,应施行旧址维护;触及用处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应依照规则做好土壤污染情况查询等相关作业,保证契合土壤环境质量开展要求。《计划》难以施行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有批准权机关批阅。